经济运行情况汇报提纲
根据调研安排,我就有关工作向各位领导作简要汇报。
一、2017年有关工作情况
(一)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2017年,全旗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27.9亿元,按不变价计算,比上年增长5.8%,增速与全市平均水平持平。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2.61亿元,比上年增长3.7%;第二产业增加值74.74亿元,比上年增长6.6%;第三产业增加值40.55亿元,比上年增长5.2%。三次产业占GDP的比重约为10:58:32。全旗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0%。固定资产投资完成291.1亿元,同比增长8.9%。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9.77亿元,同比增长7.0%。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981元,名义增长8.2%,农村牧区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6929元,名义增长8.5%,总量、增幅均位居全旗第一。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8.01亿元,同口径增长4.7%。
(二)统计工作完成情况
常规统计工作稳步实施。按照联网直报要求,强化数据协调,严格审核把关,高质量完成了工业、能源、投资、劳资、科技、服务业、农牧、电子商务、基本单位名录库等各专业2016年报和2017年定期报表任务。完成规模以下工业、限额以下商业、服务业、畜禽监测抽样调查和个体经营户跟踪调查、劳动力抽样调查等多项调查任务以及城乡住户一体化调查样本轮换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统计支持。
圆满完成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任务。坚持谋定而动,按照“一本书、一张图、一定深入到农户”工作思路和要求,深入1.5万农牧户和250多家农牧业经营单位进行普查,全面完成我旗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任务。盯紧业务保障、技术保障、样本核查、质量控制等重点环节工作,完成了2017年度人口变动抽样调查摸底和PDA数据录入上报工作。
统计保障能力不断强化。一是夯实基础建设。充分借鉴基层统计基础建设经验,精心打造各镇统计站,配齐配全软硬件设施,4个镇统计站全部达标。从制度、人员等方面入手强化数据档案管理工作,推进统计档案工作规范化建设。二是加强统计业务培训。扩大培训范围,按照“凡涉及必培训”原则,通过继续教育、专题培训、年报培训等方式,提升统计队伍整体素质。全年共举办各类业务培训班10余期,培训近千余人次。三是通过在线监测、实地查核、分类培训等方式,扎实做好“企业一套表”工作,切实提高联网直报报送效率及准确率。四是狠抓名录库建设,坚持精准动态管理,夯实“应统尽统”基础。2017年,全旗新“入库”企业330家,新增限上企业13家(其中,批发零售业3家,住宿和餐饮业1家,服务业1家,工业及其他8家),限上转限下企业15家。
注重数据分析,打造统计服务新功能。按照推进统计由“数库”向“智库”转变的思路,着力补齐服务的短板。一是撰写经济运行分析报告,通过横向、纵向的系统对比,提出问题和建议,切实发挥党委政府参谋助手作用。全年编发《统计信息》6期。二是开通“鄂前旗统计微讯”微信公众平台,定期更新统计动态、统计分析和法律法规,为党政领导和相关部门掌握全旗经济形势、了解统计法律法规知识提供重要渠道。三是编印《鄂托克前旗统计季报》手册,分送旗委、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切实搞好统计服务。
(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从2015年7月起,我旗先后作为全区、全市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的试点,探索开展相关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一是建立了首套旗县级自然资源资产账户及台账。坚持实物与价值并重、数量与质量并重、存量与流量并重,先实物后价值、先分类后综合、先存量后流量的原则,建立了旗、镇、嘎查村和户“四级”自然资源资产账户及台账,确保实时监测自然资源资产数量与质量变动情况,准确掌握自然资源资产现状。二是建立了首家旗县级自然资源管理数据平台。在完成自然资源资产实物量表和流向表填制工作基础上,依据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体系,建立了自然资源资产数据管理平台,完成了指标数据采集、价值核算、统计分析、指标分类、系统管理等五大功能搭建,极大方便了各领域数据的动态管理,为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决策提供数据支持。三是初步构建了自然资源资产价值核算体系。根据我旗自然资源资产的特征,选用符合地区实际的自然资源资产定价规范与标准,采用不同的价值计量方法,建立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资产价值核算体系,科学合理的体现了自然资源资产数量、质量与价值的对应关系。
2017年,围绕经济运行和统计工作,我们做了大量的工作,但在推动经济发展中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2017年,我旗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上报能耗29.9万吨(实际能耗34.8万吨),预计单位GDP能耗为0.4482吨标准煤/万元,同比下降3.2%。预计十三五期间,我旗新增煤碳、煤电、煤化工、天然气等工业投产项目19个,预计就增能耗达到2876万吨标准煤,能源消耗总量增幅远远大于地区生产总值增幅,单位GDP能耗逐年下降的目标难以实现。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方面,我们做了大量工作,为下一步建立精准的管理台账奠定了基础,但因跨行业、跨部门协调难度大,认定标准不统一,差异化的问题还没有解决好。这些问题,恳请市统计局帮助解决。
二、2018年有关工作情况
(一)产业发展及经济预期目标。2018年,预期经济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长7%;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7.5%和8%;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三次产业结构不断优化。产业发展方面,重点抓好三个层面的工作。
一是提高新型工业发展层次。围绕煤炭清洁利用,煤电一体化、煤化工产业延伸化发展,全力推动4个2×100万千瓦电厂开工建设,抓实华星煤制气和煤制烯烃项目审批建设,以提高就地转化促进煤炭绿色开发,建设国家级清洁能源输出基地。统筹抓好清洁能源产业发展,加大油气资源开发力度,扶持壮大LNG产业发展,年内实现天然气产量45亿立方米以上,LNG总规模达到150万吨。抢抓电力外送捆绑新能源的重大机遇,提早谋划落地一批风能、太阳能项目,构筑起以煤为基础,电力为支撑,煤化工为主导,清洁能源为补充的现代工业体系。
二是提高现代农牧业发展质量。深化拓展“品质三农”创建培育,推动基础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变,积极发展观光农牧业、体验农牧业、创意农牧业,深化农牧业与旅游业、电子商务业的深度融合,推进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建设田园综合体,促进农牧业全产业链条升级。积极鼓励扶持合作组织、龙头企业、种养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深化农企利益联结,发展精深加工,培育品牌,提升品质,着力构建以“规模化、产业化、组织化、品牌化、市场化、标准化”为特色的现代农牧业“鄂前旗模式”。
三是提升现代服务业发展水平。突出抓好全域旅游,主动融入银川旅游大市场,以“1+6”红色培训教育基地为载体,深度谋划周末游、自驾游精品线路,拓展丰富红色游内涵和形式,带动观光游、体验游、田园风情游等业态快速发展,构建全域体验、全域感悟、全域观光的大旅游格局,打造国家西部红色旅游示范区。统筹抓好电子商务、商贸物流、健康养生产业发展,抓好水洞沟景区、敖镇物流园区等项目建设,以需求定服务、以需求拓市场,形成新的产业增长极,构建多点迸发、多极支撑的现代服务业体系。
(二)统计重点工作。根据新时代、新形势对统计工作的新要求和全市统计工作会议精神,2018年我们重点围绕四方面做好统计工作。
加强对统计工作的领导。一是发挥好统计职能作用。对统计工作实行清单式管理,强化统计调查和统计分析,把更多的功夫下在揭示经济运行中的苗头性、趋势性、倾向性问题上,为旗委、政府靶向施策提供依据。在制定政策、研究社会经济问题、作出重大部署时,认真听取统计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统计在政府决策中的参谋作用。二是强化组织保障。切实把统计工作抓在手上,经常听取统计部门的工作汇报,帮助统计部门解决工作中的经费、设备、人员等问题,为统计工作的正常开展创造良好条件,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
推动统计体制改革。一是抓好统计制度方法改革。按季度进行GDP核算,加强与各行业的协调对接,确保我旗核算数据与全市数据相协调、相匹配;固定资产投资、科技统计方面,要深入企业加强协调对接,加快适应统计新方法;绿色发展指标体系方面,做好六大领域53项指标的协调调度与核算工作。二是抓好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工作。按照全市统一要求,继续推进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平台建设和自然资源资产实物量变动表编报工作,整合和比对全旗土地、林业、草业、水、矿产等主要自然资源自然基础数据,进行差异化分析,通过部门联动,消除差异,构建“一张图”数据库。三是全面推进依法治统。加强统计法治宣传培训,抓好统计执法队伍建设,加大统计违纪违法查处力度,营造不敢、不能、不想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社会氛围。
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一是按照覆盖全面、更新及时、准确完整的要求加强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动态、精准掌握企业运行情况,确保企业第一时间入库。二是加强数据质量控制。进一步完善数据质量工作办法与管理责任制,加大“一套表”数据的层层核实检查力度,把好统计数据质量关,确保统计数据的准确性、科学性和及时性,实事求是地反映我旗经济社会的发展状况。三是强化对企业数据质量的动态监控,及时掌握数据异常波动情况及原因,杜绝缺漏项、异常数据、严重逻辑性错误等问题。
做好各项普查调查任务。一是全力以赴做好四经普前期组织筹备工作。按照上级统计部门要求,抓紧各级普查机构和经费的落实,及时组建精干高效的普查队伍;做好单位清查摸底工作,摸清我旗境内从事经济社会活动的各类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以及个体经营户的数量、基本情况和分布状况,确定普查单位不重不漏;抓好普查宣传的组织与策划,广泛深入开展宣传动员工作,努力为经济普查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普查环境。二是实现“三农”普成果最大化。及时向社会发布普查成果,提供详实“三农”基础信息;认真组织好普查资料的开发,为实现乡村振兴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持和政策分析。同时,组织好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和夏季农牧业普查等其他常规性普查、调查任务。三是拓宽社情民意调查范围。围绕大美丽鄂前旗建设探索开展自主调查。统筹做好深化改革、放心消费城市建设等专项委托调查任务。
(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工作
2018年,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的意见》精神,我们制定了《鄂托克前旗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工作方案》和《鄂托克前旗自然资源资产统计监测台账建设方案》,待审核通过后印发实施。同时,正在筹备成立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中心(设在统计局),已进入报批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