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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解矛盾 构建和谐——预防化解社会矛盾方面的有益探索

时间:2024-02-17 14:20:10
化解矛盾  构建和谐——预防化解社会矛盾方面的有益探索[本文共1934字]

化解矛盾  构建和谐

——预防化解社会矛盾方面的有益探索

“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要让人民生活的更加幸福,更有尊严,让社会更加公正、更加和谐。”这是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指出的。在我们xx区建设东部新城区的进程中,必须要有一个和谐的社会环境。没有稳定和谐的秩序,就谈不上发展。作为区政府的直属部门,在履行职责时,必然也必须以大局工作为重,紧紧结合党的大政方针以全新的视角去审视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工作。而恰当、合理、合法地处理化解这些矛盾纠纷,毫无疑问将赢得群众的尊重与信任,树立法律的尊严与权威,推动社会的和谐与进步。 如何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谈以下粗浅认识:

一、 从根源着手,认清引发矛盾纠纷的主要原因

当前,矛盾纠纷呈现出面广量大、触发点多、突发性强、升级快、主体多元化、内容复杂化等特征,深刻分析原因,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地区性政策因素引发了不少矛盾纠纷。一是个别政策的制订脱离实际,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群众的合法权益,造成了群众的不满,引发矛盾纠纷,同时也给当地政府的相关工作增加了难度。二是对新政策、决策出台后可能出现的情况预见不够、准备不足,以致引发矛盾纠纷。三是执行政策或履行职责不及时、不到位,损害了部分群众的切身利益。

(二)群众思想观念上存在较大偏差和误区。有问题不找基层政府和具体部门,认为只有找上面的大部门、大领导才能解决问题。认为不论什么事,多找几个部门和领导反映总不会错,多多益善。不管有理无理,先闹再说,认为“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也有个别群众因此而得到实惠。

(三)改革进程中因配套措施不到位引发矛盾纠纷。当前,经济社会正发生深刻变化,经济结构深度调整,改革开放继续深入,导致了一些社会矛盾纠纷的产生,尤其是企业改制、征地拆迁等矛盾纠纷多发。

(四)个别领导干部作风不实、工作责任心不强引发或激化矛盾纠纷。少数基层领导干部只重视抓经济效益,不注重社会效益,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提出的意见未引起足够重视,甚至置若罔闻,引发矛盾纠纷。

(五)群众法律意识不高,激化矛盾纠纷或引发连环矛盾纠纷。随着教育工作的不断深入,群众的素质教育得到不断提高,维权意识增强,但法律意识不高,依法维权能力较弱,一些矛盾纠纷发生后不能理智、依法解决,而是激化矛盾,甚至发展演化为多起矛盾纠纷。

 二、 从预防着手,将矛盾消灭于萌芽。

在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过程中,坚持预防是一种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事前预防”就是为了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及时发现矛盾和问题,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一要加强政策宣传。要向群众反复宣传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使他们增强法制观念,学会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自己的权利,学会通过正常的行政和法律程序解决矛盾和纠纷,减少甚至避免各种盲从行为和违法行为。

二要说服群众。一方面要采用释疑答惑、阐明政策等方法理顺群众的情绪,消除误会、化解矛盾,另一方面要善于从法律角度指出过激行为的危害,引导他们自觉克制、主动收敛、平息事态。

三要教育群众。通过理想、信念、道德和典型实例教育,提高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精神境界。群众的道德素质和思想境界提高了,对待利益得失的态度就会更加理智,就能正确认识客观存在的矛盾和问题,确立大局意识、长远意识,自觉化解和消弥大量的矛盾和纠纷。 

必须始终坚持走群众路线,依靠群众力量,充分相信群众、发动群众。特别是在一些政策性、法律规定性很强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置上,必须把政策法规原原本本交给群众,在广大群众中达成共识,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从而孤立极少数牵头人物,形成平息化解社会矛盾的良好氛围和强大合力,达到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的目的。

随着城市建设改造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占用供销系统基层单位用地引发的职工安置是供销社的主要矛盾。如直属公司生产资料公司因地铁一号线的建设拆迁后无经营场地,职工安置中部分职工由于对政策理解不够,多次到区信访局反映情况。我们积极与有关部门多次协商,与职工谈心宣传政策,多次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听取广大职工意见,制定职工安置方案,取得全部职工的支持,工作按正常程序取得较好结果。

三、从解决着手,及时解决矛盾,防止矛盾激化和扩大。

一方面坚持超前防范。社会矛盾绝大多数发生在基层,只有把基层基础工作抓实抓牢了,各种矛盾就能“发现得了、处置得早、控制得住、解决得好”。为此,在工作思路上一定要强化前瞻性、超前性、主动性,坚持工作重心下移、工作任务前移,不断夯实基层基础工作。要加大排查力度,采取定期排查、即时排查、重点排查相结合的办法,对各种不稳定因素进行全面排查,真正做到底子清、情况明。要改变坐等接待、被动办信的传统工作方式,变“等访”为“下访”,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主动与他们沟通和交流,化解他们心中的“疙瘩”,有效减少社会矛盾的发生。

另一方面要主动化解矛盾,抓好事后处理。对已经出现的社会矛盾和问题,一定要高度重视,及时处理,主动化解。对基层发生的各类矛盾纠纷,要始终坚持调解为主,深入推进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三调联动”工作机制,基本做到小事不出基层单位、大事主管部门。对信访稳定案件,特别是对集体访和老上访户的问题,要严格实行领导包片制度,领导干部要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解决,同时把责任落实到人,把任务分解到人,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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